2019年11月10日,央视《朝闻天下》再次为装配式建筑发声。住建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明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比例15%以上。
因为装配式建筑具有节能环保等特点,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了2020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016年国家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北京为例,北京住建委数据显示:今年已开工装配式建筑约900万平方米。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中提出,新建保障型住房全面采取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房中的比重,到2020年达到30%以上,到2035年前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
优惠政策:
1. 对于未在实施范围内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
2. 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
3.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4. 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办理房屋预售时,可不受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要求的限制。
京政办发[2017]8号
工作目标:
2019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5%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实施范围:
1. 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2. 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 新建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北京市 发展装配式建筑2018年2019年工作要点
京装配联办发[2019]1号
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发展方向,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展建筑领域绿色供应链,推进建筑技术创新,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造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津政办函[2017]66号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100%;其他区城商品住宅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20%以上。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全装修率达到100%。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综合试点城市40%以上的新建住宅项目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其他设区市达到20%以上。
优惠政策:
1. 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2. 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予以补贴;
3. 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冀政办字[2017]3号
1)培育2-3个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组织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和发展质量;
2)研究和梳理现有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促进相关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技术体系的规范化和适用性。
3)开展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县)培育工作,组织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累计培育10个左右示范市(县)。
主要任务:
1. 培育示范城市。发挥石家庄、唐山邯郸等3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引领作用。开展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市(毋)培育工作,组织秦皇岛保定、沧州等市申根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2. 培商产业基地。继续培育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发挥产业支撑作用。
3. 推动项目建设。指导各地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建筑中的具体要求或面积比例,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
——河北省2019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石家庄市
工作目标:
2020年起,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新建建筑面积4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平山县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区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
积极推广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各县(市、区)要结合美丽乡村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大力推动农村住宅转变建造方式,在村民自建住房项目中开展低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试点,提高建筑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政策支持:
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用地;在办理规划中批(验收)时,对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且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商品房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3%给予奖助,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对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且达到评价等级A级及以上的商品房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49给予奖励,不计入项目容积率。
(石政办发[2017]46号)